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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後甲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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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阡肇 - 學務處 | 2024-03-08 | 點閱數: 185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3 年 2 月 22 日府消預字第 1130262490 號函 辦理。

二、設置住警器能偵知火災及發出警報聲響的功能,輔助民眾第一時間發現火災,並立即採取逃生行動提升保護全家 人及自身的生命安全機會。

三、請參閱附件。

  • 安全診斷表.jpg
    1) 安全診斷表.jpg
  • 住警器.jpg
    2) 住警器.jpg
  • 住警器1.jpg
    3) 住警器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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