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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國教 陳國偉 - 學務處 | 2025-10-15 | 點閱數: 452

說明:

一、 本局 114 年 9 月 1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141220223 號函諒達。

二、 前函所附之採計原則格式未全,致採計原則第九點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未載明,

爰重新檢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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