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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臺南市教育會文教基金會 109 年度會員優秀子女獎學金實施辦法、申請書暨名冊清單各乙份。各會員學校人事室資料彙整後,請於 109 年 9 月 18 日(五)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本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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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手續:
填具印製的申請書(如附件),連同下列文件送至人事室。
1.108 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副(影)本,加蓋原學校教務處印戳一份,或成績證明一份(需註明有關學科成績)。
2.申請人子女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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