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欲申請介聘至高雄市之國中教師應注意事項,詳如附件。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0年 3月 22日高市教小字第 11031974700 號函辦理。
二、貴校教師如有意願經由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市服務者,請轉知該教師旨揭事項。
課程計畫
十二國教
適性入學
多元學習
免試入學
學習扶助
五專優免
社團選社
英語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