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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查結果公告日期: 111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二) 複查相關事項說明: 學生或家長對審查結果有疑義時,由學生或家長直接向本會承辦學校(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申請複查,逾期不再受理。 一、 申請日期: 111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三)至 111 年 3 月 24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之上班時間。 二、 申請手續: (一) 由學生本人或家長填寫「競賽成績與語言認證積分複查申請書」,並持競賽成績與語言認證積分審查結果親自向本會承辦學校(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申請。 (二) 複查時繳交複查手續費新臺幣 50 元整及回郵信封(貼足限時郵票)。 (三) 如遇特殊之情形,可接受傳真辦理,事後再行郵寄補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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