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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後甲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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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翁采鳳 - 輔導室 | 2022-04-20 | 點閱數: 1401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條、家庭教育中心111412日南市家教推字第1110489136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全校教職員。

三、研習期限:111.08.19(五)前

四、執行步驟:

(一)進入「教師e學院」:https://ups.moe.edu.tw/mooc/index.php

(二)「登入」→「使用教育雲端帳號或縣市帳號登入」

(三)請搜尋以下課程名稱並報名完成研習:

    1、家庭資源管理的內涵

    2、家庭資源的使用

    3、家庭消費活動

    4、家庭消費與社會環境

(四)通過條件:閱讀時間至少30分鐘、測驗70分以上

(五)完成後可到「個人選單」→「我的學習歷程」檢視達成情形。

五、上述每堂課程認證時數各為1小時,依規定每年需完成4小時家庭教育研習,請教師務必配合於期限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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