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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依據臺南市 112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生命教育)實施計畫及 112 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指定項目考核表辦理。
2.依上開考核規定校長(含園長)及教職員每學年均需參與「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4 小時,研習認定期間: 111 年 8 月 16 日~112 年 8 月 15 日。
3.研習參加對象:
(1)學校行政人員(教職員):兼行政職之教師、校護、工友、幹事、人事主任、會計主任...等皆應參加。
(2)教師(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長期代理教師、長期約聘教練皆應參加。
(3)校(園)長為必定要參加之對象。
4.愛課網開課日期: 112 年 5 月 19 日~112 年 8 月 15 日。
愛課網研習網址:
A.校園自殺防治危機應變處理,連結: 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464
B.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連結: 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463
5.本校預計於 7 月底先行統計已完成線上研習完成人數,俾便計算達成率並協助研習參與對象盡速完成此項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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